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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一、內部稽核的目的
為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二、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配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一位,並設置職務代理人,其代理執行稽核業務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專任內稽主管適任條件依主管機關訂定之。另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同意,且依公司核決權限相關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皆簽報至董事長核定。
三、內部稽核的運作
